根据《柳河县县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办法》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4月30日前对县级产业收益进行分配。按照人均分配收益600元,按照目前5425名脱贫人口计算,共需分配收益325.5万元。其中计划从15兆瓦光伏扶贫电站按照人均400元分配收益,需支出217万元;从鑫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人均200元分配收益,需支出108.5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柳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5-758156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