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七)领导局属事业单位;
(八)承办通化市统计局和柳河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