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聚焦市场流通领域以下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行为:
1.“市霸”“街霸”行为: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货源、操控价格,排挤打压合法商户的行为线索。
2.恶意索赔敲诈: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恶意投诉、反复举报、网络曝光、恶意差评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强行索要赔偿的“职业索赔”行为线索。
3.强迫消费行为: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骗消费后,以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购买高价劣质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线索。
4.价格领域涉黑乱象:经营者抱团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操控县域商品交易价格,严重扰乱民生商品市场秩序违法线索。
5.传销与不正当竞争: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为传销提供场地、资金等便利;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组织虚假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等团伙化违法线索。
6.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行业乱象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热线)
2. 来信来访举报: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竞价科(电话:0435-7275501)
三、举报要求与保护措施
1.如实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3.依法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将依法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