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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整改任务(受理编号D3JL202605250034)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来源: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将柳河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受理编号D3JL20260525003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有梨树沟水库上游200米北岸边、水库西侧2-3公里处,种植人参灌溉水流入水库。”

  二、整改目标

  加强常态管控,防止参地污染物排入水库。

  三、整改措施

  1、涉事参地建设横向排水沟,排水可汇入外侧顺坡天然沟岔,沟岔内种植玉米,参地及排水沟均铺设防雨布。现场未发现灌溉设施,地块无灌溉作业及外排废水痕迹,排水沟和沟岔内无积水。经对“梨树沟水库”水质采样监测,COD、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22)Ⅴ类标准。

  2、合理引导农户依规开展生产。。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吉林省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解读》和《关于优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范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28号)文件要求,一般农田允许种植人参且无需备案。

  2、合理引导农户依规开展生产,规范人参种植行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柳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航

  联系电话: 0435-7586680

  柳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