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9年,柳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柳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公告、办事指南在网上公示。同时也对进驻的窗口人员信息、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LED显示屏进行了公开,将各项审批服务的法定依据、办理部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审批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人员、联系方式公开,着力构建了审批服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窗口、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互动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及群众。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
牢牢抓住行政审批工作重点、难点,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为重点,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探索行政审批方式,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等相关工作。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情形颗粒化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变相审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组织县直部门、街道、15个乡镇共计60余个部门召开动员会议,对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目前,梳理完成35个县直部门事项清单共计2979项、“四办清单”共计901项;梳理15个乡镇事项清单共计480项(共有事项52项);梳理3个街道事项清单共计99项(共有事项33项);梳理30个企事业、银行部门涉及群众、企业办事事项清单共计499项。同时协调推进企业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设置企业项目投资接待处和项目咨询帮办中心、梳理企业投资项目环节、推行“窗口无否决权”等举措,确保企业项目投资审批有人接、有人办。并牵头制定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柳河县工程项目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畅通企业项目投资审批服务通道,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打造最优的投资软环境。目前,共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55项,为需求的企业及办事群众邮寄1500余次。
3.提升便民服务效率。
为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着力破解难题,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情跑一次”服务等服务模式,立足“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将涉及的25个部门433项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分配,设立了商事登记、投资建设等综合窗口,积极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工作,组织8个进驻大厅部门的审批办主任和窗口负责人签订了《柳河县政务大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承诺书》。梳理“一件事情跑一次”事项42项,实现办理“跑一次”业务50余件;针对“三集中、三到位”,推进全县33个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的967个事项进驻县本级政务大厅。
4.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
根据《柳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取消、保留省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柳政办明电〔2019〕2号)文件和柳河县2019“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审批服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主体,确定清理范围。经梳理,2019年共取消证明事项11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进一步理顺规范性文件报审流程。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机制。制定柳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从源头上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管理。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对与现行开放性政策、《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柳河县全面学习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精神,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法制机构于2019年12月12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筹备工作会。县内相关执法部门的分管理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并接受培训。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积极推进法治柳河建设工作,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县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查效能,确保行政决策有法可依。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合同谈判,协议审查、信访问题协助等工作,能够依法依规为县政府提供有效可行方案,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执行人员管理。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申请、考试、证件的申领、换发、补发、注销及日常管理工作,从源头方面提升执法水平。截止目前已完成38个单位共计400余人的执法资格检查工作,在完成缴费后陆续开展网上学习及执法证资格考试。网上学习培训适应形势、具有行业针对性,能够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与执法工作水平,增强全体执法队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2.规范执法程序,强化事中监管。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全县执法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工作,督促各执法单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抽查事项法制审核。并依据机构改革情况,在年中进行平台调整。批准备案执法检查计划21个部门、年度计划抽查总条数144条、抽取检查对象3444户。
3.加强事后监督。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估。2019年案卷评查共抽查了9家单位的26份行政案卷。从评查的结果来看,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基本能够做到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案卷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要求,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依法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
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全县各部门、各街道、各乡镇均依法积极应诉,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对于确实不能到庭应诉的,均按规定向法院说明情况。县环保局回复法院司法建议一件。
2.强化层级监督。
制定并发布《柳河县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通化市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政府内部层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预防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加强调处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升级“百姓说事点”,建设县内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选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丰富民间调解经验的亨通镇黑崴子村戴传鼎担任调解员。全县共建立各类调委会26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943人,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共1200余人。截止目前,全县调委会共调解案件2775件,调解成功2774件。涉及金额190.09万元;达成口头协议2400份,书面协议374份,协议全部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矛盾纠纷267件、预防矛盾纠纷333件。着力强化社区矫正中心现代化信息平台监管功能,发挥矫正中心作用,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教育科学化、监管信息化、帮扶社会化、督导常态化。截止目前共完成审前调查评估230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7名,解除246人,组织宣告195人次,开展集中教育28场,参加人员600余人次,组织社区服务550余人次,开展集中点验10次。二是社区戒毒监管工作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戒毒人员23人,在册114人,解除社区戒毒39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尿样检测,检测1000余人次。
2.依法办案,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结3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重点做好重大涉民生项目被征收人的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组织代理律师、相关部门等及时收集证据材料、提交答辩意见并参加开庭审理。三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受县政府指派介入办理兰山林场与野猪沟村林权纠纷案件,组织县法律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参与其中,召开听证会,向县政府提出听证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化“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先后走进站前、先锋、前进、胜利等11个社区,开展“扫黑除恶”进社区宣讲活动,社区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00余人。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司法所开展“冬闲普法”宣传工作。三是开展“送法律 送对联”下基层活动,购置对联、窗花、日历各2万份,免费送到全县低收入居民及司法局管理对象手中。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联合多家单位在柳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开展了2019年第一期的“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五是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编印“法律进宗教场所”普法图书1万册,联合统战部深入清真寺、基督教教堂、东山寺等宗教场所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六是在国庆70周年之际,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国旗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为维护国旗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坚实保障。七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宪法进宗教、进军营活动、国旗下讲宪法、宪法宣誓仪式、集中宪法宣传等活动。
4.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优势,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站、点等,全力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县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到100%,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微信群建成率达100%。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168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其中民事案件59件,刑事案件43件,行政案件6件;接待法律咨询3037人次;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柳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领导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学习活动,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8月23日,邀请省司法厅正厅级巡视员禹治洪作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辅导。县委副书记、县长庄亚男以及在家的副县长聆听讲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德鑫主持专题讲座。二是多渠道开展法律培训。充分利用公务员网络培训、公务员年度培训班、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在常规开展“每月一法”学习活动的同时,各执法部门按照职能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县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召开柳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柳河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法治柳河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建立法制审查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时,均咨询县政府法律顾问,并参考法律顾问建议进行决策部署。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县在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平衡,部分单位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法制机构人员少及装备经费欠缺等问题,不利于对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2020年度工作打算
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要立足于抓落实、促提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加强法制学习,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在继续加强现有法制队伍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真正起到风险防范、规范决策的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及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把好审查质量关。继续开展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提升决策水平。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复查案件,推动行政争议事项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