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及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意见,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执行的意见,并于2025年10月28日前反馈至柳河县司法局。
电话:7250148;通信地址:柳河县站前路1251号柳河县司法局法制科,邮编:135300。
附件:1.拟继续执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doc
2.拟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doc
3.拟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 副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