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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信息来源:林业局

当前气温回升明显,大风天气频发,森林植被含水率低,易燃性显著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大幅攀升。为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会商分析研判,决定自3月1日起我县提前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人员下沉,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深化“林长制”、“网格化”包保体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切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各级林长靠前指挥,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森林防火期内,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违规用火查处,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巡查巡护,确保“人管住、口守住、山看住、火隔住”。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各项规定,自觉履行防火责任和义务,对擅自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各项规定,自觉履行防火责任和义务,对擅自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状态。专业队、应急森林消防队要优化队伍结构,配齐配强装备,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强化实战训练演练,结合本辖区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应急避险等实战化训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检查员、瞭望员要全员在岗值守,强化巡护管控,做到万无一失。

五、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利用公众号、村屯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推进防火宣传教育“五进”常态化、全覆盖,要加强对重点时段、区域、人群的宣教引导,抓好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柳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1日

(文稿来源:柳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