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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第6号

发布时间:2025-03-10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拟征收土地公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柳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柳河县采胜街道柞木岗村、采胜村(具体位置以规划设计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4059公顷(21.0885亩,具体征收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市政规〔2024〕1号)公布实施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补偿标准为95万元/公顷。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以评估报告为准。

  六、土地利用现状:林地、园地、陆地水域、旱地。

  七、土地权属:柳河县采胜街道柞木岗村、采胜村集体土地。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3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不得在上述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苗木和新建地上附着物等设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告知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柳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