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来宝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因宋来宝保管不善,将柳河县柳河镇陈家村李大院屯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来宝
2025年9月1日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01-22826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权证柳乡建字第802610号 宋来宝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212JC00201F00010001 柳河县柳河镇陈家村李大院屯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