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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各潜在技术服务单位: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311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5〕17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柳河县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柳河县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二、工作内容

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2024年度城市国土监测成果基础上,依据2025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盘活存量土地、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需采集的监测要素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中心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等。

  三、项目时间要求

  本项目必须在自然资源部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

  四、编制要求

  1.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服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完成柳河县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的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

  2.上级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成果在核查等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成交供应商需对疑问部分再次进行详细调查及修改直至成果通过核查。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务。

  五、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质量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注:提交的成果必须包含上级主管部门评审所需的所有材料。若采购人对该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七、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资格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技术服务单位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要求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九、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服务报价文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下午16时00分。

  提交方式:

  1、线上发送响应文件形式: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邮箱为lhdcjck@163.com ,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地点:柳河县自然资源局232室。

  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柳河县振兴大街2498号

联系电话:0435-7213295,18643535659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此次询价仅为市场调查,不作为确认最终服务单位的依据。

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