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工作动态柳县自然资集股字(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柳河县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于2025年8月3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与企业共同举办企业一事讨论通过,已经柳河县时家店乡人民政府批复,现向我局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一、 拟作价入股地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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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所有权人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入股企业名称 |
入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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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家店乡长兴村(地块一) |
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 |
工业用地 |
0.7373公顷 |
柳河县天翊钙业有限公司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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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家店乡长兴村(地块二) |
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 |
工业用地 |
1.1738公顷 |
柳河县天翊钙业有限公司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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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家店乡长兴村(地块三) |
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 |
工业用地 |
1.0544公顷 |
柳河县天翊钙业有限公司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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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家店乡长兴村(地块四) |
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 |
工业用地 |
0.1502公顷 |
柳河县天翊钙业有限公司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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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家店乡长兴村(地块五) |
时家店乡长兴村村集体 |
工业用地 |
1.8366公顷 |
柳河县天翊钙业有限公司 |
5年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5-7213906
联系地址: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三、其他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本次审批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规定办理本次审批。
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