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我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按照《柳河县一次性办理历史遗留无籍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经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柳河县金达莱小区共1户房屋认为符合以上文件要求,现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到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权利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柳河县金达莱小区“无籍房”信息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楼号 用途 面积(平方米) 1 陈金锋 B25-2-504 住宅 53.85
办公地点:柳河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435-7210085
柳河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