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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于志敏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张洪、于志敏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张洪、于志敏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柳乡建字第28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于志敏

  2026年9月3日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03-25993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吉房权柳乡建字第2877号

        张洪、于志敏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214JC00245F00010001

柳河县柳河镇联合村联合屯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