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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山花园10号楼2单元0503号的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雨诗
2026年8月25日
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25-24947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分割转让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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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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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20524100003GB00359F00120021 |
南山花园10号楼2单元05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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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