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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山花园10号楼2单元0503号的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雨诗

  2026年8月25日

  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25-24947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分割转让证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柳河建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003GB00359F00120021

南山花园10号楼2单元0503号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