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

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825-248563

  依据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吉0524执5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吉0524执521号,将位于绿园小区一期4号楼2单元0605号,产权证号00057507号,他项权利证号:00026406号,建筑面积为62.54平方米的房屋抵押注销,因他项权利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他项权利证书,现对该他项权利证书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柳河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倪魁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