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吉林省解决“无籍房”问题推进组2024年8月25日关于印发《吉林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和《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解推进组【2024】5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证缴分离。房屋已销售,开发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欠缴税费情形的,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办理。
兴龙湾无籍房统计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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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楼号 |
面积 |
身份证号 |
合同、收据 或证明 |
合同、收据 或证明日期 |
电话 |
房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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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新 |
C6-2* |
24.57 |
2205241******0030 |
合同 |
合同日期2012.5.21 |
136*****632 |
9**** |
商品房 |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柳河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照无籍房管理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联系电话0435-72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