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孙乐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孙乐行因保管不善,将吉(2024)柳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4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乐行
2026年5月8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08-14198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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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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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2024)柳河县不动产权第0004470号 |
孙乐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20524100006GB10009F02510051 |
丽景佳园二期13号楼1单元06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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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