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吉林省解决“无籍房”问题推进组2024年8月25日关于印发《吉林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和《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解推进组【2024】5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证缴分离。房屋已销售,开发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欠缴税费情形的,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办理。
兴龙湾“登记难”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姓名 楼号 面积 身份证号 合同、收据 或证明 合同、收据 或证明日期 电话 房价 备注 1 姜*红 栾则 C8-*6 137.74 220524********0661 220524*******1715 合同 合同日期2014.7.8 136****5811 30**28 商品房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柳河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照无籍房管理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联系电话0435-72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