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兰素华,马玉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兰素华,马玉祥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13-04-12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素华,马玉祥
2026年1月6日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0106-00278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3-04-122 兰素华,马玉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6202JC00374F00010001 柳河县罗通山镇砬子村龙安屯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