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

兰素华,马玉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信息来源:

  兰素华,马玉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兰素华,马玉祥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13-04-12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素华,马玉祥

  2026年1月6日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60106-00278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3-04-122

兰素华,马玉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6202JC00374F00010001

柳河县罗通山镇砬子村龙安屯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