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柳河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柳河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柳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6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柳河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倪魁
2025年11月15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1111-2978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吉(2018)柳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630号 柳河盛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003GB00375F00110071 世纪嘉园一期11号楼5单元0110号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