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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50925-257080)

发布时间:2025-09-26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925-25708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5-765705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霞,李贵福

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柳河县向阳镇乱木桥村

柳林证字(2008)第2200137776

李亮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