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厚帅、刘学梅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范厚帅、刘学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柳字第1401317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厚帅、刘学梅
2025年9月22日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22-2525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吉房权证柳字第14013174号 |
范厚帅、刘学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20524202208JC00055F00010001 |
柳河县姜家店朝鲜族乡腰牌村腰牌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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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