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闫春霞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康馨家园6号楼3单元0405号的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闫春霞
2025年7月16日
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16-17473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分割转让证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柳河县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002GB00502F01300023 康馨家园6号楼3单元0405号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