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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中良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许中良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达莱一期A25幢4单元0608号的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中良

  2025年4月29日

 

  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29-1047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分割转让证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许中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524100002GB00510F00250035

金达莱一期A25幢4单元0608号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