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申请人孙丹阳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位于柳河县罗通山镇通沟村通西屯,不动产情况见附表,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对不动产登记无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此不动产进行不动产登记。
附:不动产情况表
序号 姓名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备注 1 孙丹阳 柳河县罗通山镇通沟村通西屯 330㎡ 66.0㎡
序号
姓名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备注
1
孙丹阳
柳河县罗通山镇通沟村通西屯
330㎡
66.0㎡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