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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玉芳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信息来源:柳河县自然资源局

  柳县不动产公字〔2023〕63号

  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兴龙湾山水城C区C1幢2单元0303号的土地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常玉芳

  2023年7月4日

 

  土地分割转让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转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权利人:柳河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面积:63.42平方米,坐落在兴龙湾山水城C区C1幢2单元0303号,现公告作废。

  柳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