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5〕3号)文件,我县拟制定《柳河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面,现对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定于2022—2025年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商务部、省商务厅相继牵头出台了《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指导全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建设重点,以消费品、农用物资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提质布局县域商业网点、不断丰富载体功能业态、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持续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安全消费水平,到2025年底,建立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补贴额度
参照省资金管理通知,聚焦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和瓶颈制约,拟支持5类项目:一是建设改造示范乡镇集贸市场。重点支持企业或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本达到《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集贸市场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拟支持资金50万元。二是培育县域示范商贸流通企业。计划支持1户企业通过购买货架、托盘、装卸、物流配送车辆、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等设备设施自建物流。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拟支持资金35万元。三是建设改造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立足人参主产区优势,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优势人参流通法人企业进行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预处理中心支持金额不超过120万元,拟支持资金240万元。四是组织或参加县内外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拓展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渠道的促销活动,计划通过政府招标形式开展活动,销售产品20%以上为我县人参及其制品、70%以上为本地其它农产品,无偿销售脱贫村、脱贫户自愿出售产品。带动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民增收。补助资金占中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补助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拟支持资金70万元。五是在县城、乡镇、本县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计划通过政府招标形式购置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且5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补助上限不超3万元,拟支持资金30万元。
(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
2025年3月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各项目开展遴选及招投标手续,选择相应承接企业;2025年12月前,按照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全面完成“三个覆盖”和“7项约束性指标,完成对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工作;2025年底,完成项目档案归档、自查、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整体推进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柳河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遴选项目清单、推进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拨付项目资金等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项目
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等现有场地和设备设施的作用,突出解决制约县域商业发展的“短板”,避免重复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做好跟踪服务
所有项目需签订服务承诺协议,期满后按市场机制延续运营。项目完成后,要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在财务上需单独设立科目,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登记统计。并做好跟踪服务和保障工作。
(四)做好数据统计,及时总结推广
对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加强数据统计与宣传,定期上报进展,推广典型经验。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推广工作。
县域商业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抓手。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凝心聚力,以本次行动为契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