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 [2021)99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 (财办建[2022]18号)及《吉林省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吉商建〔2023〕1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根据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围绕“三个全覆盖”和“7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现有资源,到2025年,通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柳河县最终达标类型基本型县。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
三、实施方案分为哪几方面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补贴额度及改造要求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支持改造1个集贸市场。加强数字赋能,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13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物流资源,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功能。改造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在我县改造3个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县城改造1个,乡镇改造2个)。委托第三方企业于2023年和2024年举办6场线下农产品展销促销活动,带动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民增收。
(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
1、组织实施
2、选定主体
3、申请验收
4、验收审核
5、资金拨付
6、建立档案
(三)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
柳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如实提供相关的审批资料,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条件和配套资金,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