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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和民政部、民政厅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经柳河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柳河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建立的依据 

  建立《制度》是落实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措施,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工作。 

  三、建立的意义 

  建立《制度》是开展好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地名管理内容繁多,牵涉面广,新《条例》共7章44条内容,较旧《条例》13条增加了31条,而且明确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规定了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好协调机制,才能更好地全面加强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解决涉及全局的地名管理工作的问题;对于统筹部署全县地名工作,更好地保障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等各项地名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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