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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柳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张婷委员:

  您在政协柳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盘活我县“空心村”工作力度实现“共享村落”发展的几点建议》(第10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 “空心村” 盘活及 “共享村落” 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于进一步整合农村闲置资源、激活乡村发展动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 “空心村” 盘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际工作中,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柳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审批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同时,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路径,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等方式,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共享村落”发展

  结合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探索多元化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方式,闲置农房利用改造要遵循“规划—设计—建设”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不同区位、不同资源禀赋的 “空心村” 进行精准研判,划分旅游服务型、康养休闲型、文化体验型等不同类型的 “共享村落” 发展模式。

  二、遵照政策体系,激发“共享村落”发展活力

  探索闲置宅基地 “三权分置” 改革,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建立健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流转交易机制,规范流转程序和合同管理。加强与自然资源、文旅、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筹做好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衔接,确保 “共享村落” 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习其他省市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推广​

  探索组织专业团队赴浙江安吉、陕西西安、四川成都等在“空心村”盘活和“共享村落”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的省市开展实地考察学习,深入了解其在政策创新、运营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炼出可借鉴的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结合我县本地的资源特色、经济基础和文化底蕴,制定本土化的推广方案。

  四、加大宣传推广,营造“共享村落”发展氛围  通过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空心村” 盘活和 “共享村落” 发展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经验,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积极参与 “空心村” 盘活和 “共享村落” 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陈高扬  1884414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