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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柳河县十五届一次会议关于增加城镇乔木绿化覆盖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姜保臣委员:
  您在政协柳河县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城镇乔木绿化覆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编制规划和科学绿化问题
  2018年柳河县住建局委托相关部门编制《柳河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编制《绿规》以来,我县严格按照规划制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和创建力度,按照规划目标,相继实施了一统河景观带、柳染丹青广场、湿地公园、滨河景观带、腾龙湾景观带、山水名苑景观带、柳韵河畔景观带、紫轩华庭景观带、银河郡府景观带和金地名苑景观带等一批重点绿化建设项目和领秀一方公园,县城各类绿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城区绿地面积快速扩大。
  目前,柳河城区面积984公顷,现有公园 5个、广场及绿地景观带18处,园林绿化面积375.39公顷,绿化覆盖率38.15 %,高于省标准(36%)2.15个百分点;园林绿地面积347.5公顷,绿地率35.32%;公园绿地面积93.7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37平方米/人(2021年人口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高于省标准(12㎡平方米/人)1.37个百分点。“省级园林城”称号得以良好保持,并有质的变化。今后,我们将在《城市绿化条例》范围内,加大乔木绿化占比,增加立体绿化水平,打造更美城市。
  二、杨柳飘絮环境污染问题
  多年来,柳河镇内每到春天,大片大片的杨柳飞絮确实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切实解决这一人民关心地问题,2021年春,我们请到专业治理杨柳飞絮的部门,来我县帮助我们治理镇内柳树飞絮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时间为三年,2021年是第一年。通过一个春夏的治理看,已取得明显效果,极大地减轻了柳絮污染程度,预计再通过两年的继续治理,将取得良好效果。
  三、柳河大街更换树种问题
  对于更换柳河大街行道树为红松的建议,我们认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限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作为行道树,应是胸径达到10公分以上、高度在4至5米且冠型优美的树木。2021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林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严控制林木采挖移植,在政策上限制了从本县林地移植成型红松的做法;二是财政能力限制:柳河大街长4千米,双向8千米,按绿化要求每4米一棵的标准栽植,共需2000棵左右。目前,市场红松价格在2000至3000元之间,按平均2500元一棵计算,2000棵红松大概需要500万元;移植人工费用每棵是650元,共需130万元,总计630万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支出,社会影响较大、经济成本较高;三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更换树种,原有柳河大街行道树需砍伐或移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而且有的树已经生长多年,无法移植,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加强树木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吉建城联[2022]3号)文件规定,不允许砍伐,同时也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综上因素,更换柳河大街行道树为红松将不能实行。
  四、加强绿化管理的问题
  2013年,经过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柳河县城被上级评为“省级园林城”,园林绿化质量得到极大提升,绿化管理工作得到极大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一是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加大对景观带、广场及公园绿植、器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确保树木、草坪和花卉优美完整,各种设施器械正常使用;二是加强物业管理部门对各小区绿化监督督促,切实做好小区内的公共绿化,提升柳河县城整体绿化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执纪工作,对损坏城市花草树木、擅自砍伐城市树木以及损坏城市绿化环境、设施等行为,将由城建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要求其原额赔偿;情节严重的,将对其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为柳河县城更美、更整洁,居民休闲娱乐的环境更优、更舒适做出我们最大努力!
  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秦巍 1511433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