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导航>建议提案>代表建议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王君、刘艳平、徐宝德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建议》(第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三资”集中整治:进一步摸清集体“三资”底数,深入开展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抓好“册外地”等集体资源清查核实,精准填报相关数据。对经济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便民服务管理、财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快“吉农经管”平台应用,组织开展平台操作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推进农村“三资”制度化管理,宣讲解读《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产权流转和集体采购在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挂牌交易。加强对平台运行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力争实现更高的交易额,2025年力争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

  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规范发展、做大做强。2025年力争新注册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15家。

  培育示范典型:积极培育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与合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做好土地延包工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在总结延包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铺开。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村民对土地延包工作的认识,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完善土地流转体系:依托农经机构和乡镇、村级组织,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通过交易平台,开展土地招标、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发布、指导监督合同签订履行等工作,强化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管理和规范。

  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创新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将其用于发展休闲露营、民宿、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

  活化“册外地”清理成果:通过组织第三方测绘公司实地测绘,全面摸清“册外地”底数,做好分红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和集体资产。

  五、落实惠农政策资金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等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耕地面积统计、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政策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陈高扬  1884414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