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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高锡龙、鲁长海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卫第三方农村保洁服务水平的建议》(第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我县农村环卫保洁工作由第三方公司具体负责,运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从运营结果看,能够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缓解了全县各乡镇及村屯的经济负担。

  柳河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明确,自2025年3月起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负责本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乡镇作为本辖区环卫企业的管理主体和监督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环卫企业的作业范围、作业内容,细化作业标准。同时,要加强对环卫企业的监管力度,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环卫企业,要求其整改落实。

  二是乡镇应督促环卫企业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按照保洁内容和保洁标准开展保洁工作。同时,乡镇应督促环卫企业建立保洁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对保洁成效不好的保洁人员实行绩效扣费,确保保洁人员履职尽责。

  三是建议乡镇可将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每村5万元),用于垃圾桶、勾臂箱等设施设备采购支出,补齐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足的突出短板。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姜殿文   1389455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