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导航>建议提案>代表建议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车琳琳、张鹏等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村屯生产生活垃圾处置的建议》(第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柳河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明确,自2025年3月起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同时,将各乡镇、街道每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体系,全县每年预计支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1558.84万元(含住建局负责的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费用)。其中,红石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预算支出为46.5万元,基本能保障红石镇农村生活垃圾运维支出。县财政自3月份起,已先期将每月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足额拨付到位,其他费用也将陆续拨付。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生产垃圾沤肥场建设,着力解决各村屯生产垃圾无集中堆放点的现状。同时,要合理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每村5万元),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作用,统筹解决农村生产垃圾、建筑垃圾治理的堵点、难点问题。

  同时,建议乡镇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柳河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姜殿文   1389455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