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桂园代表:
您在柳河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柳河县盲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我县先后对县城区主要道路及支路进行改造,设计改造时也统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改造项目中,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既有检查井位置无法改动、设施避让、人行道窄的地段考虑停车位等诸多因素,导致部分盲道位置调整,致使盲道建设不规范,部分盲道中间有穿插检查井不利于盲人出行现象发生。盲道建设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尺之一,代表的建议体现了对于盲人的人文关怀。
针对代表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确定解决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道路改造过程中严格按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设计施工,确保盲道畅通利于出行;二是组织专人对城区人行道盲道现状进行排查梳理,对梳理出盲道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逐步进行改造解决;三是安排园林管理中心定期对临近盲道附近影响行人出行的树枝组织定期修剪,避免蹭伤行人;四是全面摸底排查,对我县城区内人行盲道上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对流动商贩占用盲道经营进现象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到位。五是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治理,对占道经营、堆放杂物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坚持边巡查、边宣传、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引导流动商贩空出人行盲道,确保人行盲道通行秩序规范有序。
城市道路建设代表了一个地方的形象,代表的建议对推动柳河发展,改善百姓出行条件,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我局将结合代表的建议,积极组织推进,争取早日完成整改,切实解决盲道存在安全问题。
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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