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闫红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教育局家教中心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探讨,一致认为,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具有深远的意义,下面就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创新家庭教育活动形式,强化家庭教育法治作用三个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
(一)结合实际,创造条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家长学校义务授课,使他们成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中的重要一员。各校聘请的专家、学者授课前,要经局家教中心备案把关,从而确保课程质量,使之真正成为助力我县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有力阵地。
(二)组织建立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打造两级中心教研组。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遴选出专业能力强、授课水平高、教研业务精的领导和教师组建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教研组;选拔骨干班主任、年级组长、热爱家庭教育的科任教师等,组建校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教研组。两级中心教研组负责家长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教研组成员负责定期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研究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家庭教育相关课程,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家校协同育人指导服务能力,引领和带动我县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三)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培训,从而全面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组织并鼓励家长学校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关资格,使家长学校负责人及教师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较为前沿的现代家庭教育方式和方法,吸收专家,社会志愿者,优秀家长加入到家长学校教师队伍中,更加有效地开展家校协同育人指导工作。
二、创新家庭育人活动方式,在家庭教育中强化法治观念。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一)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做到对子女多陪伴、多关爱、多提醒、多帮助,定期安排法治副校长对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在家庭教育中强化法治观念,及时劝诫、制止和管教不良行为;号召家长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引导子女完成每日必要的课业学习,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家长陪伴孩子步行上放学,保护视力健康,保障子女营养均衡,督促按时就寝等;激励家长自觉引导子女体验社会,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社会劳动、志愿服务、职业体验以及文化艺术、科普、体育、手工技能等实践活动,引导孩子主动融入社会、自觉接受教育。重点关注单亲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孤儿、特殊家庭等困境学生和思想、学业有重大变化的学生。通过走进学生家庭,增强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学校和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在校的日常表现。家校合力,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
(二)引导孩子及家长相互走进对方的生活。走进对方的生活,就是体验式亲子活动,是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化解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隔阂,增进彼此之间情感交流的一种方法。亲子活动能够促进沟通交流能力有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激发孩子的内在潜能。每校确保每学年组织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例如感恩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冰雪亲子研学”、“军营开放日”、“小手拉大手”、“亲子厨房”、“亲子沙盘游戏”等亲子互动活动,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
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通过家校联系册,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落实家访制度,进家入户,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把家校协同育人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工作形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聚各方力量。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发动所有教职工参与家校协同育人,力争实现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全员参与、全科育人。充分认识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带来的重要意义,善于发掘家长资源融入育人工作,强化引导,变阻力为动力,变对立为友好,改变学校生态,提高家长对学校和教育的满意度。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自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宣传。充分培育、挖掘、提炼家庭、教师、学生在家校协同育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导向。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校要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及时修正。持续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柳河县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