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君华等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教师队伍的建设》(第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教育局根据乡镇学校实际办学规模,适当调控教师补充机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落实《柳河县特岗教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三年服务期内工作考核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高教学能力。服务期满按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成绩合格并自愿留任人员准予落编。
2.继续享受乡镇教师生活补助和工作补贴政策待遇。
3.规范人员流动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准调离乡村学校岗位,乡镇学校之间可以调整。严格执行县编委下发的文件精神,规范调转(或借调)手续。
柳河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孝君0435--721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