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政府组成部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柳河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柳河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柳河”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研究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和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软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集中办理,协调推动各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对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室进行指导、管理、协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76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