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振东带领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成祥,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湉棋陪同下,先后来到安口镇司法所、县综合中心,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经费使用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员分别汇报了本地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政策落实、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管理等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省人大调研组与参会人员围绕经费保障标准、拨付机制、监督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曹振东指出,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经费保障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要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明晰适用范围、聚焦核心领域。要完善管理规范,地方人大需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科学保障标准。要以经费为支撑强化队伍建设,保障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与稳定性。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