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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河县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1 信息来源: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市环罚撤字〔2025〕2号

当事人:柳河县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4555250150L

  经审核发现,通市环罚决字〔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在违法事实方面存在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形。为严格贯彻依法行政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我局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撤销《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市环罚决字〔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通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