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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主城区陈旧排水防涝系统及设施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1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主城区陈旧排水防涝系统及设施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70003;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县主城区陈旧排水防涝系统及设施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城区

  三、建设单位: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城区,地理坐标:北至:(125.7896°E,42.3189°N),西至:(125.7121°E,42.2751°N),南至:(125.7363°E,42.2671°N),东至:(125.7896°E,42.3189°N)。本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包含雨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雨水泵站建设工程、智慧化平台建设工程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为:(1)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改造雨水管线6681m,增设雨水收集口及附属124处,修复检査井78座、雨水收集口126座,增设防倒灌拍门7个。(2)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改建排洪沟1464m,新建道路边沟1181m。新建明渠1189m、新建暗涵1384m。(3)泵站建设工程:增设雨水泵站5座,配备应急移动泵车2辆。项目总投资:17563.03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改建。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本项目土建使用商砼不在现场拌和,外购解决,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施工土方苫布、洒水车及运输车辆苫布、施工围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公厕,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做肥料;土方堆放在远离河道,并加盖防尘网和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确保达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本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和土地平整,弃方及建筑垃圾运至柳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5、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为原植被类型及生态功能。

  (二)运营期

  1、噪声: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新建强排泵站内水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置于封闭泵房内并设置基础减振,利用房屋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2类区标准。

  2、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为原植被类型及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