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向阳烟叶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70003;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柳河县向阳烟叶园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向阳镇粮库东侧
三、建设单位:柳河县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柳河县向阳镇粮库旧址,地理坐标为:(125度27分22.072秒,42度2分29.508秒)利用现有闲置建设用地,占地面积6735.4m2,新建烤烟房60个,建设遮雨棚,分拣库、综合用房等,建成后,年烘烤烟叶3000担(约150t),生产初烤烟叶约为21t/a,总投资769.99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9.0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本项目生物质颗粒内置式一体燃烧机共计60台,年燃烧生物质颗粒29t/a,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15m高烟囱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袋装收集,暂存于灰渣暂存场所内,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合格烟叶袋装收集于库房,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闭口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旱厕为重点防渗区,库房、烤烟房地面以及厂区道路采取地面硬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