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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4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70003;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安口镇、向阳镇

  三、建设单位:柳河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柳河县境内,工程起于柳河镇胜利桥西桥头处桩号K253+731,顺接柳河县柳河大街,向南与县道柳西线(X100)平交,经过中安村、集清村、大庙村、青沟子村,在安口镇与县道安回公路(X105)交叉,经苇塘沟村、大迫子村、砬子沟村、长安村、十里村、鱼亮子、安乐屯、向阳镇、乱木桥、九间房、边沿村、房身沟、五凤楼村、金厂沟,止于吉辽省界金厂岭桩号K307+444,与辽宁省境内永新公路顺接。总投资:39669.67万元,环保投资:31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6.5942hm2,项目路线全长53.713km,特殊路基处理66654m3,防护工程圬工体积7966m3,排水工程圬工体积27860m3,路面工程472.012千m2,全线共设置114m/2座中桥,设置小桥342m/19座,设置涵洞102道,与公路平面交叉35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利用集清村停车区1处,增设安口水库停车观景区1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等,严禁直接排入水环境;暴雨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做好施工期排水设计,建筑材料堆放要采取遮蔽措施;桥涵施工应选择在枯水季节;严禁漏油、化学品洒落水体;严禁将泥浆直接倾倒入河;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全封闭施工等措施;水泥混凝土拌合站采取集中拌合方式,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选择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减轻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型临时工程废气采取设置围挡、硬化,拌合机应封闭运行,配备降尘防尘装备、安装喷淋等防尘措施。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等。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土石方采用统一调配用于回填、填筑、临时工程建设等;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油泥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取土场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耕地恢复等

  (二)运营期

  1、废气:加强对路面的洒水与清洁,加强沿线绿化,通过控制设立限速、禁止超载、限制超标车辆上路、加盖篷布等路标减低汽车尾气、扬尘对道路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池、防撞栏等。

  3、噪声: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及禁鸣标识等措施,确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

  4、固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强道路运输管理,控制运输货车的抛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