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柳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和“五一世博安保”工作,结合当前大局和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维护全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下面就四月份的社会治安形势通报如下: 一、刑事案件发破情况 四月份,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8起,破获35起,破案率为48.5%。本月发案与上月发案率上升161.5%,与去年同期发案的149起相比,发案率下降54.3%。四月份共打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共抓获各类网上逃犯3人。 二、治安行政案件受理查处情况 四月份全县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13起,查处102起,查处率90.2%。与上月相比发案上升13.3%,查处率下降4.6%;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下降40.2%,查处率上升89.4%。本月共查处违法人员81人。 三、交通管理情况 四月份共发生交通事故31起,2起重大事故发生,死亡2人,受伤2人,财产损失4.35万元。与上月相比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四项指标分别下降11.4%,上升50%,50%,50%;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分别下降45.1%,100%,100%, 77.7%。 四、消防工作情况 四月份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14起,直接经济损失18.22万元,死亡0人。与上月相比火灾起数上升55.5%,直接财产损失上升84.6%;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75.4%,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1.5%。 五、警方提示 进入五月份天气气温回升,为确保广大群众放火安全和出行安全。柳河警方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特提醒广大群众应注意以下方面: 1、防火安全。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要自觉爱护,供火灾发生时疏散人员的安全通道,要确保畅通无阻。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要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磕烟灰,更不要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还要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不要在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携带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不随意焚烧废纸。 2、出行安全。外出时家中门窗锁好,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守望,提高防范意识。车辆较多,老人小孩外出时遵守交通法,注意慢行;不疲劳驾车、饮酒驾车;不轻信陌生人言行;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不轻信陌生人介绍工作;不轻信中奖信息;不轻易饮用陌生人的饮料、食物;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帮助(提包、买票、照看东西);不贪图小便宜;不听信迷信传说,参加迷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