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敢为人先、敢于负责、敢打硬仗、敢超先进”的新时期柳河精神,激发我县广大文学爱好者热爱家乡、赞美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达到宣传柳河、推介柳河、唱响柳河的目的,县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品味柳河”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
二、征文时间
2010年7月15日—10月5日
三、征文内容
以“品味柳河”为主题,围绕柳河历史文化、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优势资源、主导产业、发展变迁等,打开思路、激情畅想;讲述见闻、抒发感想;讴歌巨变、礼赞家乡;激发热情、鼓舞干劲。进一步弘扬家乡文化,激发爱乡热情,加大柳河的对外宣传力度,反应家乡发展变化的成果,抒发建设家乡的远大理想和真挚情怀。
四、稿件要求
1、主题鲜明,立意高远,条理清楚,语言简练,表达流畅,内容健康向上。
2、文章可以是小说、散文、诗歌、故事、记叙文、游记等,散排文体字数不超过2500字,分行排列文体行数不超过80行。
3、作品需统一电子稿格式,用A4纸打印,标题为黑体三号字,正文四号仿宋字,材料右上角注明“品味柳河”字样,文章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4、坚持“倡导原创、鼓励创新、杜绝抄袭、文责自负”的原则,本次主题征文的主办单位不对投稿文章是否属于抄袭行为进行鉴定。
5、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投稿方式
1、报送:柳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地址:柳河县政府二楼东侧。
2、邮寄:柳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收(请在信封注明“品味柳河”字样),邮编:135300。
3、电邮:lhxck@163.com。标题统一为:“品味柳河”,以便识别,联系电话:15143532955。
六、征文奖项
征文收集后,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认真评选。本次征文分为成年组和青少年组两个组别,奖项分别设:一等奖 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 20篇。最后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礼品作为奖品。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领导小组
组 长:曹 鹏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张成祥 教育局局长
杨艳菊 机关党工委书记
姚 远 文体局局长
邬建华 广电局局长
刘惠英 妇联主席
郑 辉 团县委书记
蔡雨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如金 柳河县作家协会主席
成 员:王雅彬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张鹏程 柳河县作家协会常务理事
林 升 柳河县作家协会常务理事
聂 澍 柳河县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高 文 柳河县作家协会理事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负责具体工作。
评委小组:
成年组由通化市作家协会相关人员担任
青少年组由柳河县作家协会相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