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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出入境接待窗口民警服务规范

一、窗口民警服务总要求: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
二、在岗时间统一按《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接待群众热情周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执法、服务规范。
三、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标准》中规定的“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四、实行首句警务用语制度,接待群众必须先问:您好!
五、提前5分钟上岗,不接待完申请人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出现空岗或由非警务人员替代。
六、不卑不亢、不急不燥,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申请人发生争执,不得向申请人抛甩材料或证件。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闲聊、吃零食、吸烟、嚼口香糖、阅读报纸、接待非公务电话、玩电脑游戏,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不得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拖办私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娱乐活动。